人工智能(AI)是人类发展的一个新领域。当前,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也给世界带来了巨大机遇。然而,人工智能技术也带来了不可预知的风险和复杂的挑战。人工智能的管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关乎人类的未来。
全球和平与发展面临不同挑战,各国应致力于实现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愿景,发展与安全并重。各国应通过对话与合作凝聚共识,建立公开、公正、有效的治理机制,努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造福人类,为构建人类共享未来的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我们呼吁各国加强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的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我们应共同防范风险,在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制定人工智能治理框架、规范和标准,使人工智能技术更加安全、可靠、可审计、公平。我们欢迎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企业、研究机构、民间组织和个人本着广泛协商、共同贡献、利益共享的原则,携手推进人工智能治理。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希望提出以下建议:
在人工智能发展中,要在确保社会安全、尊重人类权益的前提下,倡导以人为本,增进人类福祉,使人工智能的发展始终造福于人类文明。要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挑战中发挥作用。
在提供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时,我们应尊重他国国家主权,严格遵守他国法律。我们反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操纵舆论,传播错误信息,干涉他国内政、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威胁他国主权。
我们要坚持发展人工智能的公益性原则,尊重相关国际法,将发展人工智能与和平、发展、正义、民主、自由等人类共同价值观相统一。我们应共同防范和打击恐怖分子、极端势力和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滥用和恶意使用。所有国家,尤其是大国,都应该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待人工智能技术在军事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发展人工智能,要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所有国家,无论大小、强弱、社会制度如何,都应享有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的同等权利。我们呼吁全球合作,促进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共享人工智能知识,以开源的条件向公众提供人工智能技术。我们反对划清界限或建立排他性团体,阻止其他国家发展人工智能。我们也反对通过技术垄断和单边强制措施制造壁垒,破坏全球人工智能供应链。
我们应鼓励建立基于人工智能风险等级的测试和评估体系,实施敏捷管理,并根据类别实施分级管理,以便快速有效应对。研发人员应提高人工智能的可解释性和可预测性,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为控制之下,建立可控制、可监控、可跟踪的可信人工智能技术。
要逐步落实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研发和人工智能应用中的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我们反对窃取、篡改、泄露等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行为。
在数据收集、算法设计、技术开发以及产品开发和应用过程中,我们应坚持公平和非歧视原则,避免基于种族、信仰、国籍、性别等的偏见和歧视。
我们应将伦理放在首位。要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伦理原则、标准和问责机制,制定人工智能伦理准则,构建科技伦理监管体系。要明确人工智能相关主体的责任和权力边界,充分尊重和保护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国内外伦理问题。
要坚持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密切关注技术进步,开展风险评估和政策沟通,分享最佳实践。在此基础上,在充分尊重各国政策和实践差异的前提下,推动多方积极参与,在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就国际人工智能治理达成广泛共识。
要积极开发和应用人工智能治理技术,推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防范人工智能风险,提高人工智能治理技术能力。
我们应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确保各国在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应努力开展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合作,为这些国家提供帮助,以弥补其在人工智能及其管理能力方面的差距。我们支持在联合国内讨论建立人工智能国际管理机构,协调解决人工智能国际发展、安全和管理的重大问题。
(外交部/新华社/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