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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塞尔--根据新规则,成员国将有义务对媒体服务、关键原材料和运输基础设施等更多行业进行筛查,以确定并解决与外国投资有关的安全或公共秩序风险。适用于国家筛选机制的程序也将得到统一,欧盟委员会将有权主动干预,或在成员国之间对某项外国投资可能带来的安全或公共秩序风险存在分歧时进行干预。
如果审查机构认为计划中的外商投资项目可能会对安全或公共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则必须在采取缓解措施的前提下批准该项目或禁止该项目。
动议以 31 票赞成、7 票反对、3 票弃权获得通过。
背景介绍
现行的外国直接投资筛选框架于 2020 年 10 月 11 日生效,以回应人们日益关切的问题,即一些外国投资者正试图控制提供关键技术、基础设施或投入,或掌握敏感信息的欧盟企业,而这些企业的活动对欧盟层面的安全或公共秩序至关重要。 这些规则旨在帮助识别和应对与影响至少两个成员国或整个欧盟的外国直接投资相关的安全或公共秩序风险。2024 年 1 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筛选欧盟境内外国投资项目的新提案。
通讯引语
欧洲议会报告员拉斐尔-格鲁克斯曼(Raphaël Glucksmann,S&D,法国)说:"作为欧洲议会议长和外交与安全政策理事会成员,我很高兴亲欧洲的强大多数通过了一项雄心勃勃的欧盟外国投资筛选机制改革。 这项改革将创建一个更可预测的系统,确保外国投资不会危及我们的安全。投资者将受益于更加清晰的程序,而欧盟委员会的统一范围和强化作用将有助于确保整个欧盟的一致性"。
下一步工作
该提案在国际贸易委员会通过后,将在即将举行的全体会议上由整个议会进行表决,然后开始与会员国就法律的最终形式进行谈判。
europarl.europa.eu/gnews.cz-j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