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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迪斯拉发/布拉迪斯拉发--捷克斯洛伐克的建立是一个导致独立国家诞生的过程。
捷克斯洛伐克于 1918 年 10 月 28 日宣告成立,其边界由和平条约以及根据凡尔赛和平体系做出的决定确定。
1918 年 10 月 28 日,由卡雷尔-克拉马日率领的全国委员会代表团在日内瓦与反奥地利外国抵抗运动的代表爱德华-贝尼斯(Edvard Beneš)就建立捷克斯洛伐克独立国家及其形式展开谈判。同一天,安东宁-什韦赫拉(Antonín Švehla)和弗兰蒂谢克-苏库普(František Soukup)代表全国委员会接管了布拉格的粮食研究所,以防止粮食被运往前线,并让研究所的员工宣誓效忠新成立的国家。随后,奥匈帝国承认和平条款的消息不胫而走。
条件包括承认奥匈帝国人民的自治权,人民将此解释为承认独立。这一消息推动了热烈的示威游行,人们在街头欢呼,并摧毁了奥匈帝国的象征物。在温塞斯拉斯广场的圣温塞斯拉斯纪念碑前,牧师伊西多尔-扎赫拉德尼克向群众发表讲话,宣布捷克斯洛伐克国家独立。
同日晚间,捷克斯洛伐克全国委员会颁布了第一部所谓的《接待法》,随后又发表了全国委员会宣言《捷克斯洛伐克人民。你们永恒的梦想已经实现......"。安东宁-什韦赫拉、阿洛伊斯-拉辛、伊日-斯特里布尔尼、瓦夫罗-什罗巴尔和弗兰蒂谢克-苏库普--后来被称为 "10 月 28 日人"--签署了这两份文件。同一天,全国委员会增加了四名代表,但德国和匈牙利代表未获邀请。
(financnenoviny.sk/J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