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新疆的发展
自1955年成立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区经济总量增长160倍,人均地方生产总值增长30倍。从2017年到2022年,地方生产总值增加到17741.34亿元(约合53224亿克朗),年均增长5.2%;人均生产总值增加到68552元(约合205656克朗),年均增长4.1%;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27063元(约合8118.9亿克朗),年均增长6.3 %。新疆及时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到2020年底,全区现行贫困标准下的77.25万户、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南疆四地州全面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新疆的发展离不开中央的大力支持和全国人民的无私帮助,2018年至2022年,中央对新疆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累计达到17776.3亿元(约53329亿克朗),占地方财政支出的53.8 %。
新疆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拥有 6 处世界遗产和 133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新疆旅游业蓬勃发展。2023 年接待国内外游客 2654.03 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2967.15 亿元(约合 8901.45 亿克朗)。2024 年新年三天假期,接待游客 166.49 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 17.57 亿元人民币(约合 52.70 亿克朗)。
新疆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家批准的对外开放口岸达20个,其中陆路边境口岸17个,航空口岸3个。2022 年,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达 2463.6 亿元人民币(约合 7391 亿克朗)。
新疆的教育发展。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 12 265 所,在校学生 654.72 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9.23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98.90 %。全区共有普通高校 18 所,在校本科生 28.12 万人,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名单。
II.新疆人口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新疆人口快速增长,素质不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从不足30岁稳步提高到75.65岁,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新疆总人口2585.23万人,其中汉族人口1092.01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493.22万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新疆 10 年人口增长率居全国第 4 位,人口增量居全国第 8 位,人口总量排名由第 25 位上升到第 21 位。2022 年末,全区人口为 2587 万人。
从维吾尔族人口发展来看,维吾尔族人口从 2000 年的 834.56 万人增长到 2020 年的 1162.43 万人,年均增长 1.67 %,远高于同期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年均增长 0.83 %。维吾尔族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每 10 万人中具有大学学历的维吾尔族有 8944 人,比 2000 年增加 6540 人。
2017年以前,新疆人口出生率基本稳定在15‰左右,自然增长率基本稳定在11‰左右。尽管2018年新疆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有所下降,但新疆人口出生率(10.69‰)与全国人口出生率(10.94‰)基本持平,人口自然增长率(6.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1‰)。维吾尔族人口生育率(11.9‰)高于全疆人口生育率(10.69‰),甚至高于汉族人口生育率(9.42‰)。维吾尔族人口增长率和新疆人口出生率均远高于同期全疆人口和汉族人口的增长率和出生率。
三、新疆的人权状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新疆是我国五个自治区之一。自治区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各族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新疆如何发展,人权状况如何,新疆各族人民最有发言权。近年来,新疆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持续改善,文化空前繁荣,宗教和谐共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新疆与世界上恐怖主义和极端势力集中的地区接壤。过去一段时间,新疆受到境外恐怖势力的严重威胁,一些极端思想渗透新疆,暴恐势力在新疆策划实施了上千起恐怖事件,造成上万名无辜群众伤亡。为了应对这些势力带来的现实威胁,确保包括穆斯林群众在内的新疆各族群众的安全,自治区政府积极响应联合国在《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利用发展和教育资源遏制极端主义思潮的号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方面,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开展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教育,从源头上铲除恐怖主义的土壤,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七年来,新疆没有再发生恐怖事件,各族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
新疆问题根本不是人权问题,而是打击暴力极端主义、去极端化和反对分裂主义的问题。一些国家操纵新疆问题,实质上是企图以人权为借口,破坏新疆地区的繁荣稳定,限制中国的发展和复兴。近年来,包括众多伊斯兰国家在内的近百个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等场合公开表示支持中国在新疆问题上的合法立场,反对任何借新疆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做法。事实一再证明,人权问题政治化和双重标准不得人心,通过新疆问题打压和遏制中国的图谋不会得逞。
IV.新疆的宗教信仰
新疆历来是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等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新疆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和正常宗教活动,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宗教仪式、拜佛、弥撒、祈祷、诵经等活动,由宗教团体和公民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开通了汉语和维吾尔语网站,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学习和了解伊斯兰教;新疆平均每530名穆斯林中就有1人拥有清真寺;新疆用少数民族语言出版了40多种伊斯兰教出版物;宗教活动场所条件不断改善,清真寺普遍配备了水、电、路、气、通讯、广播电视等设施,包括医疗服务、电子屏幕、电脑、电风扇或空调、消防设备、饮水设施等,为信教群众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V.新疆的所谓 "强迫劳动 "问题
新疆以就业、社会救助等惠民工程为重点,持续改善民生。2022 年,城镇新增就业 46.15 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03.24 万人,其中脱贫 108.7 万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1584.27 万人、400.2 万人、481.71 万人。
新疆各类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应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一些国家制造的所谓 "强迫劳动 "的虚假信息,与新疆各族人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事实完全不符。例如,反华势力多次抹黑新疆棉花产业使用 "强迫劳动",但实际情况是,新疆已大规模采用机械化、产业化生产方式,2022 年全区机械采棉率达到 80 %,大部分地区棉花播种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 98 %。此外,以往棉花收获季节,新疆劳动力短缺,内地其他省市的富余劳动力也会来新疆帮助收获,增加收入。
VI.新疆的 "民族同化 "问题
新疆在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和使用,促进和鼓励各民族语言文字的互教互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广泛应用于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公共事务等领域。新疆用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锡伯语出版报纸、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新疆日报》用四种语言出版;新疆广播电视台有四种语言的电视节目和五种语言的广播节目;各级各类门户网站用多种语言文字传播。翻译出版了濒临失传的《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辞典》,收集出版了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一系列民间口头文学,新疆维吾尔艺术《木卡姆》、《玛纳斯》、《麦西来甫》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成为全疆各族人民的法定节日。
For/GN.CZ-JaV
评论
登录 · 注册
请登录或注册后再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