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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21日(新华社)--中国当局周五发布了一套指导方针,对实施或煽动分裂国家的强硬 "台独 "分裂分子进行刑事处罚,允许对相关案件判处死刑和缺席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指示将在公布后生效。

该文件以《反犯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为基础,对这些罪行的量刑和处罚以及相关程序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是法官处理相关案件的指南。

它明确规定了少数顽固的 "台独 "分裂分子通过组织、策划或实施 "法理独立 "计划或依靠外国支持或武力谋求独立的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该法还规定,那些被发现与任何外国或海外机构、组织或个人合谋实施此类犯罪的人应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根据该文件第 6 条,犯有分裂国家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司法程序中兼顾宽严相济的原则,指出如果顽固 "台独 "分裂分子主动放弃 "台独 "立场,停止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损害或者防止损害扩大,可以延期审理或者免予起诉。

根据准则,相关程序必须按照正当程序进行,不得损害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如辩护权和上诉权。

文件还明确指出,对于 "台独 "顽固分子,可以实行缺席审判。

文件敦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惩实施或煽动分裂国家的 "台独 "强硬分子,坚决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陈斌华在谈到《指导意见》的发布时指出,用惩罚性措施惩治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陈文雄在记者会上说,正如准则文本标题所明确指出的,惩罚措施针对的是少数从事或煽动分裂活动的顽固分子,而不是针对大多数台湾侨民。

他指出,"台独 "是危害和损害台湾人民利益的最大根源,只有严惩 "台独 "分裂行径,台湾同胞才能享受到两岸和平发展的红利,过上和平安定的生活。

陈说,我们建议坚定的 "台独 "支持者尽快认清形势,迅速纠正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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